我的家被偷拆了
我的家被偷拆了,镇干部说:“去联合国告都不怕!”
大家好,我是本文的发布者。今天,我想为我家一位长辈的遭遇发声。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拆迁纠纷,它关乎一位守法公民的基本权益,关乎法律的尊严,更刺痛人心的是,它发生在一处本应被铭记的烈士故居之上。
以下内容,全部由当事人郭彩红亲述,来自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郝家庄镇宋家庄村3组29号院,我代为整理。句句属实,证据确凿。
一、 祖宅不翼而飞,户主流离失所
“直到今天,我都不敢相信,我从小长大的家,就这么没了。”
我的家在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郝家庄镇宋家庄村,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宅(29号院),一座有上百年历史的清式院落。我是这个院子名正言顺的唯一法定户主,户口本上清清楚楚。而且,我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
2018年,我父亲去世,2019年,我们村赶上了城中村改造,我一直是支持和积极配合的。但没想到,这份支持与配合却成了我噩梦的开始。
2022年,当拆迁工作推进到我家时,离奇的事情发生了。村委和镇政府完全无视我的户主身份,在我明确反对并告知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9号院权属争议的情况下,竟然将我家的所有拆迁补偿——包括3套安置房和数十万补偿款,全部划给了我的侄子!不难看出,这完全是村委和镇政府故意而为之的!(我侄子一家是31号院的分户户主)。
更令人发指的是,2023年6月19日,在我完全不知情、也未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,我家的老宅被突然偷拆,夷为平地! 屋内的个人财物损失殆尽。一个堂堂正正的户主,在自己的房子被拆时,竟然是“最后一个知道的人”。
二、 法律赢了,道理输了,家却没了!
也许有人会问,补偿给错了,你去告啊!
是的,我告了。而且,我赢了!
就在偷拆发生前三个月,也就是2023年3月,法院作出明确判决,确认了之前那份有争议的遗嘱无效,我父亲名下的所有遗产应由我们兄妹几人法定继承,并且,我们兄妹通过协议(书面协议和视频为证) ,由我继承并管理29号院老宅。这充分证明,村委和镇政府以这份所谓的依据将补偿全部给我侄子的所作所为,从一开始就是精心策划好的!
然而,法律的胜诉并没有换来我的家园。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。我去找村委,村委说;闺女是没有继承权的,补偿都给你家侄子了,房子是你侄子拆的;我去找镇政府,镇里的干部态度反复无常,像演戏一样:一会儿承认分配错了,承诺会把房子收回来重新分;一会儿又改口,说之前的分配是“有依据”的,让我别再纠缠。
最让我感到绝望和无助的,是当地某些干部的态度。一位负责此事的镇党委副书记曾对我说:“我没有占你个人任何一点儿利益,你去联合国告都不怕!” 而最近,另一位镇主要领导更是直接告知我:“以后不要来镇政府找我了,愿意去那里告都行!”
听听这些话,这是一个为人民解决问题的干部该说的吗?这是赤裸裸的傲慢与蔑视!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,我就像皮球一样被村、镇两级踢来踢去,无家可归,身心俱疲!
三、 这不仅是私产,更是我们村的红色记忆!
如果这只是一处普通农房,或许还不会让人如此痛心。但这处院子,对我们村有着特殊的意义。
我们村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红色村落,共出过11位烈士。而我家这个29号院,一个院子就曾走出过两位烈士! 这里,不只是一砖一瓦,更是英魂萦绕的故土,是承载着“永垂不朽”精神的故居。一砖一瓦,都浸染着先烈的热血与荣光。如今,它却在推土机下沦为废墟,这种行径,是对历史的漠视,对英烈的不敬!这里不仅是我的家,更是承载着村庄红色记忆的故址。它本身的历史和建筑风格,也曾被文物部门关注。
试问,这样一处本应受到尊重和保护的宅院,为何落得如此下场?在所谓的“拆迁”中,它的历史价值、它的红色意义,有谁曾在意过?这拆掉的不仅是我的私人财产,更是一段本可传承后人的历史记忆!
四、 我的诉求与呐喊
我的要求很简单,也很合理:
1. 还我家园:既然房子是在我不知情下被非法偷拆,那么理应恢复原貌。如果无法恢复,就必须追加经济赔偿和本应属于我的3套安置房和各项补偿款(包括拆迁款、房屋评估费、自留地补偿等)全部归还给我。
2. 追究责任:是谁精心策划的这次“偷拆”?是谁在明知法院判决后依然滥用职权、侵害我的合法权益?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!
我发布此文,不是要抹黑谁,只是想讨一个公道。我一个普通村民,对抗不了某些人的权力傲慢,只能求助于网络,求助于社会的公义。
我希望相关部门能看到这篇文章,能真正践行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的承诺,而不是让这句话沦为口号。我希望,像我这样的遭遇,不再是“无处说理”的孤例。
房子已经被偷拆两年多了,我希望,公平和正义,不要再让我们等更久。
来源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538942162481795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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